宠物店如何投诉?
我遇到过一次特别恶心的宠物店,也是开在商场里,它那个店的位置特别好找,因为它在卖狗的柜台外面,用玻璃挡着,上面贴着大大的标签,写着价格和品种,进来的人都很清楚地可以看到。 进去之后,我发现它在卖两种狗,一种是土狗(田园犬),一种是纯种狗。
我去的时候,恰好看到它在打电话给客人,说狗准备好了,让客人过来看。我还以为它是要送客人走呢,结果不是,是它准备把狗卖给这个客人。我看到它给客人描述一只颜色比较深的土狗,看起来就有点心神不宁。 然后,它一边继续打电话,让我看另一只狗时,我从它的电话里听到,它又给另一个客户,推荐那只颜色比较深的土狗……
我当时就觉得特别恶心。因为我从来没有碰到过,把土狗当作宝贝、当成长期的宠物来养的。所以,我觉得它故意欺骗这些不太懂,或者想养狗却不想花太多钱的人。后来,我没有买狗,转身离开了。
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要求帮助维护权益,这种行为就是申诉。而向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投诉,就是投诉。那么,宠物店如何投诉?其实,宠物店也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宠物主人可以就买到病猫、病狗、残宠物,商家不退换的情况,向消协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申诉时,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因此,有关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在收到投诉或申诉后,应当在七日内,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或申诉,告诉投诉人/申诉人,为什么不予受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或申诉要及时立案,并告知被申诉人。被申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内容进行答辩并提供证据。有关行政部门应该在双方提供的证据基础上,进行调节。如果调解不成,作出处理意见。上述所有活动,必须在六十日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