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养金毛的吗?
古罗马时期,有钱人家里是会有奴隶帮忙照顾毛色漂亮可爱甚至能下蛋的金黄色猫咪的。 不过猫主要用来捉老鼠而不是玩赏(虽然也有用来咬死老鼠的玩具)。 至于狗嘛……古罗马人不太像今天的人们这么爱狗,他们把狗看成奴隶的一种,是用来抓兔子、猎杀野猪等动物的“猎犬”。
直到公元17世纪,欧洲才开始流行起来豢养宠物狗的习惯。不过那时候的贵族养的狗跟今天的哈士奇完全不是一回事! 当时最有品位的狗狗叫“梗犬”,这种狗聪明伶俐,擅长捕捉老鼠和鸟雀,而且外表也很不错——身体紧凑而灵活,腿短、胸宽、头大、毛硬 而最时髦的梗犬种类名叫“波利犬”,这是一种来自苏格兰的杂种小狗,皮毛颜色艳丽,有白、黑、蓝三种颜色,脑袋上的毛发又特别浓密,看上去就像戴了一顶假发似的。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18世纪初,人们开始更喜欢外表华丽的犬种,比如贵妇人都喜欢养吉娃娃和小博美,而绅士们则钟爱大白熊犬和萨摩耶犬。那些外表普通的猎犬逐渐被淘汰。
当然,这也跟当时兴起“犬种的纯血统观念”有关,人们开始用纯不纯来评判一只狗的价值,而早先像罗马人那样把不同动物混着繁殖杂交的做法被认为是不合规定的。于是,一些外表不够完美的狗狗被逐渐淘汰。 不过,你别说这帮自诩为文明人的欧洲人有点骨气——他们宁可失去一只眼睛也不要一个“混血”宝宝!